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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酒驾醉驾需要持续发力

时间:2020-11-02 14:38:45 | 来源:安庆新闻网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0月19日晚,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抽调60余名警力,在县城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第一次集中行动,两个小时共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0起,其中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3起。(《安庆晚报》10月26日)

车祸猛于虎。全国每年有10万人以上死于车祸,而资料显示:车祸中酒驾因素占一半以上。正缘于此,2011年,我国正式推动“醉驾入刑”,对酒驾醉驾的处罚作出了严格规定,处罚不可谓不严,有效震慑了酒驾醉驾行为。然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生活中,仍然有人胆敢以身试法。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少数人之所以敢铤而走险去酒驾醉驾,一是侥幸心理作怪,认为即使有检查酒驾醉驾,不一定查到自己头上。二是麻痹大意使然,总觉得自己喝酒后“心里清楚”,驾车出不了大事。殊不知,正是这两个心理最终酿出了血淋淋的车祸,害人害己,后悔莫及。

“杯中物害人害己害家庭,拒酒驾利国利民利社会”。对酒驾醉驾行为说“不”,尚需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一方面,要加强对打击酒驾醉驾行为的宣传教育,在车辆年审、换证以及司机培训时,可通过观看安全警示片和事故灾难片来警示酒驾醉驾的危害;也可在电视、广播里播放行车安全公益广告和生活记录片,提高公众安全行车意识;另一方面,要让“常态化执法”成为高悬在驾驶员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对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从快、从重处理一起。与此同时,公安、检察、法院要建立起惩治酒驾醉驾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酒驾治理严三分,交通安全多一分。打击酒驾醉驾没有“结束时”,只有“进行时”,只有把酒后驾车整治工作日常化、制度化、长期化,才能让酒驾醉驾这个“马路杀手”越来越少,平安交通才离我们“更近一步”。


(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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