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鸦滩镇一老人在棋牌室打麻将散场后,突感手部僵硬,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过转院出院等多个环节后,不日身亡。其家人认为棋牌室经营人及其同桌牌友应该承担责任,遂向望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望江法院经过审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上诉至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5日,记者获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9月14日下午,帅某涛在张某开设的棋牌室同张某等人打麻将,下午5时左右,四人散场,帅某涛数钱过程中发现双手不听使唤,在场人员劝其暂坐休息。发现情况并无好转后,张某及其他人员联系其家人并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帅某涛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过转院出院等多个环节,不久后身亡。帅某涛妻子及其儿女认为,帅某涛身亡,张某及同桌牌友应当承担责任,经过多种途径请求无果后,诉至法院。
望江县法院长岭法庭经过审理认为,帅某涛等人自愿邀约一起打麻将的行为本身并无过错;其次无证据证明在打麻将前,张某等人知晓帅某涛身体有不适或有脑出血、高血压等病史,也无证据证明在打麻将过程中有争执、推搡等促使帅某涛发病的危险行为,即无证据证明帅某涛发病系外部原因及张某违背了安全保障义务;再次张某与同桌牌友等人履行了必要的救助义务。故张某和同桌牌友等人对帅某涛死亡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原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此案中,张某擅自开设棋牌室的行为,虽然违反了行政法律规定,但与本案帅某涛的死亡并无因果关系。且张某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其救助行为符合一般认知的救助反应,与其管理和控制能力相适应。
同桌牌友们未预料到打麻将行为对帅某涛可能存在危险性且在帅某涛身体出现异常时也尽到了相应的救助义务,因此,在本案中被告张某和其他同桌牌友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在审理此类型案件中,虽然死者遭遇令人唏嘘,家属境遇使人同情叹惜,但在法理面前,须用事实说话、用证据发声,不能以情感为主或结果责任主义为导向将损失交由不构成侵权责任的他方承担。承担一般侵权责任,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这四个构成要件欠缺任何一个都可能导致一般侵权责任的不构成。因此,被告不承担法律责任无可指摘,该案例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于死者为大传统思想支配下的裁判理念予以否定,明确无误地表明了司法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