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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服务费未参照标准?主管部门:由业委会通过,遵循市场调节价

时间:2021-04-09 14:37:43 | 来源:安庆新闻网

“去年住建委颁发的指导意见规定,室内停车位的停放服务费最高标准为每个月50元,而我们小区地下车库停放服务费仍然是每月80元,并没有遵循这个标准。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关注。”4月1日,家住谐水湾一期小区的杨女士向记者反映道。

4月2日,记者来到谐水湾一期小区,对于室内停车位停放服务费情况,负责该小区物业的深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王德表示,他们之所以没有执行该指导意见,也是考虑到小区地下车库的管理成本。“不同于其他小区,我们小区当初建设时只规划了136个地下停车位,并且是业主买房时同时购置,钱已经由开发商收走。而对于这些车位管理,我们须安排3名人员值守,同时为了确保地下车库的干燥,我们还配备安装了20个抽水泵,每年至少两次对地下车库进行清淤处理。”王德说,“80元的服务费目前只能跟这些支出持平,如果降到50元,恐怕地下车库的管理难以为继。”

对于物业服务的情况,王德还告诉记者说,小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目前遵循的是2006年标准,高层住户除了电梯费能耗费,每平方米收取0.75元。“就是这样,物业费的收取率也不到60%。小区业主委员会了解我们物业的整体处境,所以在征求了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同意我们保持原有的车位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王德表示。

对于王德所说的情况,记者又采访了小区业主委员会。“这几年总体来说,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还算可以。对于停车位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我们去年也看到过,但考虑到小区物业费收取情况和地下车位的实际情况以及人员工资增长情况,物业公司所收的总体费用并不多。”何家瑾主任说,“如果车位服务费降到50元,物业对车库的管理支出肯定受影响,到头来直接影响到业主停车环境。所以考虑到整个小区的稳定和服务管理质量,我们在征询大多数车位业主的同意后,决定维持原来的收费标准。”

对此,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的潘宜军科长表示:“去年市住建局与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市区住宅小区停车位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主要是考虑到以前公共场所停车位收费混乱。据了解,大多数小区参照了指导意见的标准,但试行的指导意见是没有强制性的。收费价格可根据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合同约定即可。”

随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记者又联系了迎江区住建局,该局物业科科长何星康表示,“谐水湾一期小区的停车位服务费价位是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确定的,业主委员会商议确定的价格不受指导性文件的限制,遵循市场调节价。”


(全媒体记者 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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