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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铝油条’被罚”当以案为鉴

时间:2021-09-06 14:37:27 | 来源:安庆新闻网

8月19日下午,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一起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安庆晚报》8月26日)

经审理查明,经营生产加工油条的李某,为了使油条起泡,卖相更佳,从2020年4月底开始,超量添加明矾,致使生产的油条铝残留量超标。经抽样检验,李某早点店中被检测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是标准限值的8.07倍,长期食用可引起慢性铝中毒,足以造成严重的食源性疾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高压线”,触碰不得。然而,经营油条店的李某为了让油条起泡,卖相好看,超限量使用明矾作为添加剂,致使大量“铝油条”流入市场,危害群众身心健康,被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罚款9.6万元,并在市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实属罪有应得。

其实,李某因生产、销售对人体有害的“铝油条”被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就是一堂生动的食品安全法制课。一些食品经销商和零售商们为了商品的卖相光鲜,不惜违法使用违禁添加剂。他们本以为,违禁添加剂的危害不可能立竿见影,大多数消费者只顾卖相,不具备辨别是否使用添加剂的专业知识,而且食药监督部门的“照妖镜”未必能照出“狐狸尾巴”,就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他们逃脱不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一次严厉的依法判决,就是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对于李某“卖‘铝油条’被罚”,大家不能当故事一听了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当以案为鉴,把李某的教训当成自己的教训,诚信为本,守法经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做“良心食品”;食品卫生等执法监管人员要以案为鉴,重典治乱,强化检查与监管,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做到常态化执法全覆盖。每一位消费者也要以案为鉴,睁开“慧眼”,购买食品时不“以貌取舍”,发现问题后,立即举报投诉,大家一起努力,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艾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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