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拆迁安置房,女儿多次将父亲告上法庭,五年来互不来往。经过宜秀区法院法官悉心调解,近日,该对父女达成一致意见,笼罩在他们心头上的阴霾终于散了。
今年6月7日下午,宜秀区法院法官卢文忠在宜秀区大桥办吴祥社居委了解情况时,社区和街道的干部向他反映了发生在社居委的一起棘手的家庭纠纷,同为社区居民又是父女关系的江某银与江某因为拆迁安置房在家庭成员之间分配问题闹矛盾,已经打了五年官司。这次江某又将其父江某银告到了宜秀区法院。
原来,村民江某银于1993年经乡政府批准在村里建造了三间楼房,后对房屋进行了改造扩建。江某银夫妇育有江某、江某敏、江某婷三个女儿,大女儿江某于2005年8月出嫁到本村其他村民组。因城市发展建设需要,2010年,政府对江某银家的房屋进行拆迁。当时江某及其女儿柯某灿的户口虽然已从江某银户分立,但根据拆迁政策,江某母女拆迁安置的户口认证仍旧在江某银家庭户。2015年初,大桥办将江某银家庭户认证分得的安置房屋交付给江某银,由于家庭成员间发生矛盾,江某银夫妇与大女儿江某、女婿柯某东夫妻对安置房的分配及其配套费领用等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派出所几度处警协调无果,从此父女矛盾日渐加深。
2017年6月,江某将其父母告到法庭,以自己名义起诉或以女儿柯某灿名义起诉,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也土崩瓦解。因江某银对江某装潢打算入住的安置房屋撬门换锁,扬言要收回安置房,今年5月,江某以物权保护纠纷为由再次将父亲江某银告上法庭。
这个案件由卢文忠法官主审,开庭中,双方依旧各执一词,抵触情绪极大。如果轻易下判,一纸判决终究不能消除父女之间的疙瘩,纠纷还留有尾巴。经过认真剖析案情,主审法官认为做好双方工作,调解结案是解决纠纷的最佳路径。但调解之路充满荆棘,障碍之一就是江某坚称不与父母见面和做任何沟通交流,开庭也是委托其丈夫柯某东出庭。
开庭结束后,法官于6月25日下午带案到社居委,邀请办事处司法所和社居委干部到场,召集江某银夫妇与江某丈夫柯某东分别交流,将争议矛盾点先理出来,让双方再思考几天。
7月2日,主审法官邀请村原支书和村干部到法院详细了解两家纠纷缘由,随后通知江某夫妻到法院听取意见。7月9日下午,法官再次到吴祥社居委找江某银夫妇做进一步沟通。
7月20日上午,法官又通知江某夫妻到法院,反馈江某银夫妇的意见,并进一步做好沟通和释法明理工作。见分歧逐渐缩小,法官就动员江某与父母见面,而且指出江某银夫妻也一直讲这五年一直没见到女儿。另外,就家庭房产的分配协议敲定,作为女儿,江某也应该与父母面对面。法官的意见得到江某丈夫柯某东的默许,柯某东也同意说服江某露面磋商。见火候已到,法官立即安排江某夫妻与江某银夫妇下午来法庭调解,并通知社居委派员来法院协助做工作。
经过前期的“背靠背”做工作和社居委干部积极协助、配合,7月20日下午,江某、江某银这对五年未曾谋面的父女一起出现在法庭上。经磋商,双方终于在调解协议上签名。
7月30日,这对父女再次在社居委干部的见证下,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