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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人低速电动车下月停止上牌车主须在本周日前办理 切勿扎堆在最后一天

时间:2021-10-28 14:37:03 | 来源:安庆新闻网

● 自11月1日起,将停止三四轮载人低速电动车登记上牌。

● 非标两轮电动车集中登记2022年1月31日截止。之后将不再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 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结束后再办理将收取登记费用。

● 不按规定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摩托车号牌、临时通行标志(标识)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根据有关规定,将处以罚款。

为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车管理,我市自8月18日启动电动车集中上牌登记工作,目前载人低速电动车登记上牌进入最后倒计时,我市电动三轮、四轮车上牌情况如何?上牌之后将如何管理?连日来,本报记者进行了走访。

倒计时 仍有电动车未上牌

已经安装号牌284743块

10月26日,记者在湖心中路和菱湖北路十字路口驻足了15分钟左右,发现有五六辆过往电动车未上牌照。在天柱山西路一商场门前公共停车区域内,记者看到,有七八辆电动车停放,其中两三辆电动车未上牌照。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未上牌照驾驶人。市民刘涛称,虽然知道电动车要上牌照,但是截止时间并不是很清楚,“由于平时工作比较忙,办理车牌的事情就耽搁下了。”

在湖心北路一安装点,记者看到当天来上牌的市民并不多。据该安装点工作人员刘英介绍,目前电动自行车上牌越来越少,高峰期一天登记上牌人数能达到八九百人左右,目前登记上牌人数一百人不到。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8月18日至10月26日我市城区共完成电动车预约登记339640辆,通过审核287842辆(其中其中电动自行车3790辆、临时通行标志272672辆、三四轮载人电动车11380辆),安装号牌284743块。

载人低速电动车事故频发

今年查处交通违法2776起

电动车以其轻便、环保、节能、成本低等特点,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成为理想的代步工具。然而,电动车在给人们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大量交通事故,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1月9日市区沿江中路上一辆电动四轮车突然失控径直撞向路边一行人,接到报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经调查,卢某驾驶电动四轮车,沿沿江中路自东向西行驶,碰撞非机动车道内的行人江某,后又碰撞到路口停放的一辆小型汽车。江某受伤,司机卢某伤情严重。

10月25日上午,记者在振风大道现场看到电动三轮车和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且碰撞的电动三轮车未上牌照。据现场执勤交警介绍,此次交通安全事故主要是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且速度过快,两轮电动车正常行驶。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截至9月底,全市共发生涉及三轮车(含三轮电动车、三轮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50起,造成7人死亡、65人受伤。全市共查处涉三轮车交通违法2776起。

未登记未悬挂号牌电动车

上路行驶将面临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公室主任童雯介绍,目前,载人低速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时间已接近尾声,没有上牌的车主务必在10月31日前登记上牌,自11月1日起,将停止三四轮载人低速电动车登记上牌。

“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和非标两轮电动车集中登记时间截止2022年1月31日。非标两轮电动车集中登记结束后将不再办理登记上牌业务,电动自行车目前是免费办理登记上牌,集中登记结束后一辆将收取12元登记费用。”童雯说。

记者了解到,集中登记时段后,不按规定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摩托车号牌、临时通行标志(标识)的,不得上道路行驶。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已登记的电动车未悬挂车辆号牌的,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处警告或者3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驾驶无临时通行标志或超过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规定,可以处20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对在治理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目前各登记点上牌的人均不多。需要上牌的电动三轮四轮车驾驶员切勿扎堆在最后一天上牌,应尽量选择错峰上牌。


(全媒体记者 徐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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