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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受了伤 后续医疗费犯了难相关回复:做工伤鉴定后如果不赔偿,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时间:2021-10-21 14:37:08 | 来源:安庆新闻网

近日,潜山市民徐先生向本报反映,6月他在潜山市源潭镇一家刷业有限公司上班,上班期间不小心受了伤,目前正在医院治疗,当他向该公司索要医疗费时,该公司负责人拒不支付医疗费,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关注。

10月18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徐先生,他告诉记者,6月5日下午2时,他在潜山市源潭镇一家刷业公司上班,上班期间不小心受了伤,“我当时整个手全部被橡胶辊绞进去了,整个人也砸在了机器上,幸得同事及时解救。由于伤势比较严重,怀宁县医院没有接收,最后转到了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治疗。前期已经做了两个手术,最近两天还有个手术,准备让公司打两万元,公司却迟迟不肯打钱。”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公司负责人钱先生,他告诉记者,前期已经支付了十七八万的医疗费,目前正在筹钱,争取在员工最近一个手术前将钱打过去,“因公司刚开没多长时间,资金比较紧张,如果员工有钱,希望员工先行垫付,垫付之后,后期会一并还给员工。”

接着,记者咨询了市法律援助中心李婷婷律师,她告诉记者,如果工作期间是在用人单位受的伤,首先,劳动者应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工伤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后期的工伤费用一目了然。公司不赔偿,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全媒体记者 徐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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