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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出现交通事故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时间:2021-03-12 14:37:36 | 来源:安庆新闻网

给车辆购买保险是最常见的避免交通事故风险的办法,而交强险保障的额度一般较低,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大家往往会另行购买机动车商业保险。但在下列有些情况发生后,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可以拒绝理赔。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杨毅律师评析: 1、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这样一般无法准确的还原事故情况,认定事故责任。

2、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离开事故现场,包含人离开或者人车离开,被交警部门定性为逃逸的。

3、驾驶车辆人员如果存在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等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

4、无驾驶证或者是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的。

5、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的。

6、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的。

7、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驾校车辆一般用于学员练车,学员本身不具有驾驶资格,发生事故一般由教练员承担责任,所以学员驾驶车辆一定要有合法的教练员随车指导。

8、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对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受害人的间接损失是不予赔付的:比如受害人财产因为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车辆维修后造成的车辆价值的降低、非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等。


(整理: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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