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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也随窗外音乐节奏边晃边写作业 广场音乐:让谁欢喜让谁忧

时间:2021-04-19 14:37:09 | 来源:安庆新闻网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文化娱乐生活的追求也不断上升。不知从何时起,夜幕下的宜城比白天还要热闹,广场舞的兴起给广大市民,尤其是中老年群体带来了丰富的娱乐健身体验,动感音乐此起彼伏;而黄梅戏票友也不甘示弱,聚集一处“打擂竞唱”,观看者、打赏者络绎不绝。但任何现象都一分为二,感兴趣的会沉浸其中自我陶醉,不感兴趣的可就深受其扰苦不堪言了。那么,这些广场音乐的播放分贝有没有监测标准?监管部门能否有效监督?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现场:广场音乐很热闹,有人欢喜有人愁

4月13日晚7时,记者来到湖心北路与天柱山西路交界处,只见四个路口分别有三个空场上陆续有人摆放椅子,拎出音箱,拿出京胡并支起乐谱架,还有的在空场正中放了一个空盆,一问才知道是用来接受别人“打赏”的。布置场地的同时,已有三五个市民在一旁等候了。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三个空场上分别聚集着十来个人,几乎同一时段“开唱”起来,演唱的曲目都是黄梅戏选段。记者留意到,周围听戏的大多是老年人,家住附近的胡奶奶说虽然自己唱不来,但喜欢听戏,只要天气好晚上都会过来。

记者在一旁逗留了片刻,三地竞相“开唱”,像是在“打擂”,但戏曲声又相互交织混杂,反而听不清具体的曲目了。路口一家单位保安对此无奈地表示:“每次值班到这个时候都觉得很吵,聚在一块儿唱,声音又这么大,相互干扰就成了噪音。”另一家药店的营业员也有同感:“我们开门营业没办法,但每天晚上同时听这几家唱戏,没法欣赏,只感觉声音嘈杂。”这名营业员还说,经常有票友来药店找她换十元钱钞票,就是为了给演唱者打赏。

晚上8时,记者来到文化广场,感觉就像进入了露天“迪厅”,偌大的广场分布着好几处群舞阵容,音乐和舞蹈种类各异,广场舞、交际舞、拉丁舞都来凑热闹,各种伴奏响彻上空。“这一块适合喜欢跳舞和爱热闹的人,像我们这些怕吵的就不行了。”家住附近小区的陈奶奶告诉记者,以前她还经常来文化广场散散步,后来这里越来越嘈杂,就不再过来了。

同样深受广场舞干扰的还有家住百花亭小区的吴女士,她说近期发现自己的小孩一个人在房间做作业时,身子不自觉地晃抖着,原来是听着窗外不远处的广场舞节奏而抖动,“以前小区外跳广场舞还不觉得有影响,但小孩今年上一年级,专注力还不强,外边广场舞音乐节奏感比较强,声音又大,孩子经常不由自主地跟着抖动。我担心长期这样会影响他的学习。”

回应:社会噪声分贝监测归环保部门,牵头执法归城管

对于城区公共场所以及广场等地的噪声该如何检测和监管?记者先咨询了环保热线,工作人员说:“我们环保部门监管工厂生产噪音,而社会噪音,比如广场舞、商贩喇叭等噪音监管权已经移交给城管部门了。”

记者随后拨打城建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将以上三处噪音问题转到所属的经开区城管局和市城管执法大队,并回复说,由联勤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劝导,让他们把音量调小一些。

“根据《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分禁止时间段和非禁止时间段,禁止时间段是晚10时之后至早上7时之间,如果是居住区还有中午12时至下午2时也是禁止的,这个时间段只要产生噪声就违反禁令,就可以处罚。”据市城管执法局法规科工作人员介绍,禁止时间段之外的噪音要通过鉴定,超过标准才进行处罚,没超过标准就不处罚,但相关监测技术在环保部门。通常接到投诉,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先进行劝导,让他们把音量调小减少影响。如果接到的投诉反复多次,也会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是多少,记者咨询了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姜萌萌告诉记者:“环境监测站对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标准划分了几类功能区,比如文化广场属于一类区,对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比较高一点,昼间(早上6时至晚上10时)不超过55分贝,湖心北路与天柱山西路交界这边是二类区,昼间不超过60分贝。”姜萌萌表示,社会噪声监管是由城管部门牵头,根据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比如禁止性条款,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就可以了,不是所有的执法手段都要上监测设备,如果城管需要环保部门去配合,可以对接环境监测部门联合执法。


(全媒体记者 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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