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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明白人”推进乡村治理

时间:2021-11-01 14:37:47 | 来源:安庆新闻网

自2019年以来,我市强力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着力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人才支撑,截至9月底,全市已培养57107名“法律明白人”,他们以多种形式活跃在基层,开辟了安庆特色乡村治理新路。(《安庆晚报》10月22日)

乡村是最基本的治理单元,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引发社会矛盾的重要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环节。乡村治理的好坏不仅决定着乡村社会的发展、繁荣和稳定,决定着乡村能否振兴,也是体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我市在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以行政村为单位,将村“两委”成员、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老党员、老村干、老教师等这些在乡村具有一定话语权的人作为重点对象,多元化锻造他们作为学法用法“领路人”来深入推进乡村治理。这既是乡村治理法治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提升乡村善治的有效举措,对确保乡村社会在法治的保障下有条不紊地运转,打造出具有安庆地域特色的农村依法治理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有力纠偏器,相比其他任何手段,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城市相比,乡村存在的矛盾冲突更有特殊性,不少矛盾冲突往往是危及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诱因,如因盖房、赌博、孝敬老人等而导致矛盾激化的例子在乡村不时可见,若不将其规范在法治轨道内,就容易导致乡村社会秩序失衡。在这些矛盾发生时,由乡村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法律明白人”出面调解,以理性、平等、能够充分彰显公平正义的现代法治思维为指导,让处于矛盾冲突的各类乡村主体心悦诚服地受到教育,接受调解,从而培育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让法治真正成为化解乡村矛盾冲突的“稳压器”。

毋庸讳言,当前乡村治理还存在有法治弱化的短板,大到各种矛盾纠纷的处理,小到村规民约的制定,以及陈规陋习的移风易俗,都迫切需要将这些问题的治理纳入法治轨道。现实中,不少地方在治理乡村社会中的上述问题时,之所以效果不明显,其根源就在于没有“法律明白人”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因此,我们要积极采取措施,着力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人才,加大力度培养“法律明白人”,让他们以多种形式活跃在基层,发挥“法律明白人”组织、专业、资源优势,向农民群众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以提升他们的认识水平,形成学法律、用法律的良好氛围,努力以短平快的形式打通农村普法“最后一米”,补上乡村社会治理中法治弱化的短板,推进乡村治理,从而确保良好乡村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护。


(潘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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