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保证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市民政局会同市扶贫办联合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一人不漏”,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方案》提出,各级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要坚持以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行蓄洪区等深度贫困区域为主战场,围绕6个重点任务,强化对2个深度贫困县、5个挂牌督战村、15个重点督办村的精准支持,加快深度贫困重点区域脱贫攻坚步伐。
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风险人口、低收入困难人群和潜在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状况,开展信息比对、推进信息共享,民政部门根据兜底保障对象情况给予相应救助或转介相关部门;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贫困人口,由扶贫部门协调落实其他帮扶措施。
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新冠肺炎患者家庭以及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家庭情况,及时将其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
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加强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政策。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帮扶工作。
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着力发挥社会组织在产业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智力帮扶和对口援助中的作用,推动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推动各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继续向深度贫困县、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行蓄洪区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认真履行定点帮扶职责。持续加大定点帮扶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