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生活网

您的位置:首页 >娱乐 >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升级”精准服务 助力复工复产

时间:2020-07-02 09:37:33 | 来源:安庆新闻网

6月30日记者安庆人社局获悉,我市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创业就业和复工复产。

贷款对象范围扩大

自7月1日起,在重点就业群体基础上,本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将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二是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三是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五是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8%。

贷款额度提高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应适当下降。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在中央政策规定贷款额度20万元以内,由中央、市县财政各按50%承担,在省政策规定贷款额度20万以上,由省、市县财政各按50%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LPR(一年期)利率的50%给予贴息,中央、市县财政各按50%承担。

门槛降低防控增强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一年期)-150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对未能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应及时记入征信系统数据库并积极追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时记入失信惩戒系统。

实行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与贷款还款率挂钩机制,担保基金担保创业担保贷款责任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担保基金在银行存款余额的5倍,创业担保贷款上年到期还款率(上年累计到期实际回收金额/上年累计到期贷款应回收金额)达到90%以上的,可适当提高放大倍数,最高不得超过担保基金存款余额10倍。

2020年上半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81亿元(其中:个贷2.71亿元),其中市本级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0.97亿元(其中:个贷 0.97亿元)。随着疫情缓解、支持政策力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支持更多创业者、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记者 刘惠子)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你喜欢